旁观同盟

爱上一个人需要多久.01

挑战下老爷视角!

我的老爷当然会OOC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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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一 晴


晴朗的大都会,美好的一天,美好的开始……

简直像是旧时代的电影:未婚、英俊的超级富豪于街头流浪,买小甜饼时发现忘了带钱,正在犹豫要不要刷脸的时候一位美人儿从天而降,救他于水火——除了这位美人身材体格不逊于他,布鲁斯觉得自己在英俊方面可能还输了对方一点点……不!全美国女性最想结婚的男人怎么可能输!?


“So,beauty,叫我怎么感谢你才好?”他在对方想要离开的时候强拉住对方。

替他付了几个硬币的男人转过头来,阳光折过那人的蓝眼睛,惊心动魄的瑰丽。


世界上竟然有这样美丽的蓝色?也许只有大都会这样晴朗的城市才能与他的眼睛相配,布鲁斯略带点恍惚的想。


“早上好,”那个蓝眼睛说,“希望您在大都会过得愉快。”

当蓝眼睛专注的望着自己时,布鲁斯感到心脏重重的跳动了一下,随后他发现蓝眼睛的神情称得上忧郁。


“你为什么不开心?”布鲁斯脱口而出,而后后知后觉的感到这有些冒犯,“抱歉……我是说,我们素不相识,也许正是这样,你可以将心事说给我倾诉。既不必在意会有别人知道任何秘密,也能缓和缓和心情——就当是你替我付钱的报酬。”拙劣的搭讪,布鲁斯想,阿福要是知道一定会用他那辛辣精妙的冷幽默来调侃我的。


蓝眼睛愣了一下。

然后他快活的笑起来。不像是装的,是真的很快活的样子。


“谢谢你!”他说,“如果你愿意的话,能陪我走一会儿吗?”


他沉默着走了一会,布鲁斯跟在离他半步的斜后方打量他。

白衬衫看似简单,但显然是量身定做,细节处的精致做工又彰显其品位,休闲裤使他看起来身高腿长,仿佛一踮起脚尖就能往上飘......与其说他穿得很符合布鲁斯的品位,不如说他的衣服就像是布鲁斯亲自选得一样让他感到熟悉和妥帖。


布鲁斯起了几个话头逗他,蓝眼睛过了好一会才开口道:

“我刚来大都会几天,对这个城市神魂倾倒,但今天是我留在这个城市的最后一天了。”


“为什么呢?”布鲁斯努力忽视自己由于听到这句话产生的失落感,“大都会风光迷人,要是没有什么重要的事,我是打算好好游览一番的。”而实际上他只是应邀来参加一个访谈节目,今天是计划里的最后一天,他是打算晚上之前就回哥谭去的。


“我叫克拉克——如果不介意的话,请叫我克拉克吧。”蓝眼睛,不,克拉克说,“我在大都会爱上了一个人,但是今天我不得不与他分离......也许以后再也不会见面了。”他说着,又抿紧了嘴唇,眼中再次浮现出之前那种像是在 心碎的忧郁神色。


布鲁斯觉得那个跟克拉克分手的人一定是混蛋。他吞下一口口水:“嘿,别丧气!把那个家伙追回来,我敢打包票那家伙正在因为和你分开而后悔呢!”


似乎他的打气很有用,克拉克看起来没那么忧郁了,而是稍稍放慢了脚步跟布鲁斯并肩走起来。布鲁斯受到了鼓舞似 的又想出了好几个时兴的笑话,又念了一首自改了体裁的十四行诗给克拉克听——总之,他追女孩子的时候都没有那么上心。


———————未完待续———————


是一见钟情没错。

这大概是个见面几分钟就相约去开房,不到3000字就打完一炮的……布鲁西视角文。

⚠️本文老爷恋爱脑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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